有这样一个问题:
有一个装满八斤油的油坛,另外还有两个瓶,一个装满刚好是五斤,一个装满是三斤。我们要用这两个瓶作为量器,把油坛里的八斤油平分为两个四斤,应该怎样分法?
在这里,你不妨先自己设计一下怎样分法,然后再看下面的方法跟你所想的是不是一致。
分法步骤:.
1.先从油坛里倒三斤油装满小瓶;
2.然后把小瓶里的三斤油再倒入大瓶;
3.再一次从油坛里倒三斤油装满小瓶;
4.再把小瓶里的油倒满大瓶。因为大瓶装满是五斤,所以小瓶里剩下一斤。
5.把大瓶里的五斤油倒还到油坛里;这时油坛里一共有七斤油;
6.把小瓶里的一斤油再倒入大瓶;
7.第三次从油坛里倒三斤油装满小瓶,这时油坛里就剩下四斤油了。
8.把小瓶里的三斤油倒入大瓶,大瓶里也刚刚装着四斤。
下面还有一个问题,你再试试看:有一个装满十斤油的油坛,另外还有两个瓶,一个装满刚刚是三斤,一个装满是七斤。现在用这两个瓶作为量器,把油坛里的十斤油平均分成两个五斤,应该怎样分法?
你分的结果怎么样?也许,你以为这样的分法是偶然凑巧的事吧!实际上,这里包含着相当深奥的数学道理。
因为任意两个互质的数 ,通过许多次的加法和减法以后,会得到一个结果1。如果再重复若干次,就可以得到任意的正整数。
譬如两个互质的数17与10,通过几次加减以后,能不能得到1呢?
可以的:
17+17+17-10-10-10-10-10
=51-50
=1,
即
3×17-5×10=1.
如果要从17和10得到3,那就只要9×17-15×10,就能得到了。